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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守护河道行洪安全
2022-05-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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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要求。近日,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大武口区级河湖长、区级警长牵头,会同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河湖巡查,着力推进河湖问题整改。巡查中发现大风沟、韭菜沟、大武口沟等行洪河道内存在围垦河道、占用河道种植林木等问题,不仅影响河势稳定,如遇汛期,还会妨碍沟道正常的行洪排涝,造成防洪安全隐患。


   为及时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确保河道汛期防洪安全,大武口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会,向负有辖区河道监督管理职责的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送达立案决定书并提出整改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认真梳理汇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和监督下,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大风沟、韭菜沟、大武口沟等行洪沟道存在的围垦河道、占用河道种植林木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河道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自“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大武口区检察院共开展联合巡河2次,办理河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被围垦或占用的河道119亩,移除河道内种植的林木6900余棵,推动解决了行政机关长期悬而未决的围垦河道、非法种植林木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用足用好用活“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持续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河道行洪安全等方面的公益监督力度,推动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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